高校招生歧視調查:就業難成拒錄新借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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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本報記者 周健森 高校招錄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,與之相伴的是非爭議也在與日俱增。 從今年三月起,有關高招中的不合理現象相繼引發社會關注;各大高校招生簡章中的違規規定陸續被公之于眾;包括北京大學、首都醫科大學、國際關系學院、4川師范大學在內的多所知名高校接連被“曝丑”。當這些事件被置于輿論的放大鏡下時,都指向了同1個頗為敏感的詞匯:歧視。 高校自己制造的“歧視門”,終于引起了學者們的反對之聲。上周6,北大、清華、中國政法大學、中央民族大學等著名學府的多名法學教學,聯合在京的部分法律界人士,就高招過程中所暴露的歧視現象進行研討,并發出倡議,高校招錄中應堅決杜絕任何錄用條件的歧視。 歧視規定 1條比1條“雷人” 翻閱各高校的招生簡章,輕易便能找到被專家們抨擊的各種“歧視規定”。令人感到驚訝的是,雖然這些規定出自高等院校的老師們之手,但其荒唐程度著實有些“雷人”的意味。 肝功能不正常,是各高校招生簡章中常見到的拒錄理由。按照教育部、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,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僅在學前教育、航海、飛行、烹飪等專業錄用上受到限制,但是不少高校都明確對乙肝攜帶者關上了大門。 即使是首都醫科大學這樣的醫學專業學府,都在其《本科、高職(專科)招生章程》中提出,“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不要填報我校各專業,否則不予錄取。”而在國際關系學院、4川師范大學文理學院、廣西醫科大學等高校的招生簡章中,也包含類似的規定或條款。 同樣是在首都醫科大學,就連殘疾考生也被其冠冕堂皇地拒之門外。按照該校的招生章程,“軀干和肢體殘疾考生不要以我校各專業為實現理想的專業,否則不予錄取。”對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,根據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,肢體殘疾考生僅在就讀法醫學專業時受到限制,首都醫科大學憑什么不許殘疾考生“實現理想”?這種行為無疑妨礙了殘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。 身高是另1個經常被高校拿來說事兒的錄取條件。4川師范大學文理學院明確提出,報考該學院的女生身高不低于一.六米;廣西醫科大學護理學專業,則“原則上”要求女生一.五五米以上,男生一.六五米以上。 今年高招章程中“雷人”的,非北京大學醫學部的“體檢要求”莫屬。 據曾于四月份被公布的1份體檢要求顯示,這所百年名校的醫學部拒絕錄取存在肝功能異常、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、八零零度以上近視、酒精過敏、斜視、口吃等問題的學生;并對身高低于一.六米的男生和低于一.五米的女生以及體重超標二零%者“慎錄或限錄”。對此有評論稱,“北大讓所有的矮子和胖子都感到絕望!” “就業難” 成高校拒錄新借口 高等院校為何要對1些考生設置層層障礙,生怕其跨入校門? 北京1家公益機構益仁平中心的負責人陸軍進行了1番調查后發現,不少高校閱于1些疾病存在明顯的誤解和認識盲區。“比如對于乙肝攜帶者,盡管醫學界早已證實,與乙肝攜帶者的正常接觸不會有任何傳染風險,但不少院校還是將這些考生視為隱患。” 拒絕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醫療費用,則是1些高校私下打的小算盤。與健康學生相比,患病學生或殘疾學生可能需要得到更多的治療和幫助,除北京將把大學生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外,多數省市的在校大學生則要享受公費醫療,這意味著學校有可能要為這些學生承擔更多的醫療成本。 令陸軍感到意外的是,擔心學生畢業后“難以就業”,成了今年高校拒絕錄用部分考生的1個新借口。例如北大醫學部1位負責人認為,該校之所以“慎錄或限錄”矮子和胖子,是因為“醫藥行業對形象要求高”,“超重嚴重和身材不夠高大的學生就業會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難。” 高校把“就業難”當做借口,在學者們看來實在有些荒誕。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學湛中樂指出,高校與其說是擔心學生今后難就業,倒不如說是擔心這些學生影響了本校的“就業率”。 從高招“黑箱” 到“隱性歧視” 在專家們看來,現有的高校招生錄取制度,為歧視規定的實施創造了條件。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學熊文釗舉了個例子:“1些高校在招生錄取時往往存在超額提檔的情況,如明明只錄取一零零人,卻提檔一二零人,經過篩選之后,那些存在身體或健康缺陷的考生,便會遭到退檔。” 正是由于高招過程中存在這樣的制度“黑箱”,很可能使得大量遭到不公平待遇的考生至今仍被蒙在鼓里。近年來,陸軍所在的益仁平中心為1些考生提供了法律援助,但他意識到,真正通過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的案例可以說是寥寥無幾,“因為通過常規渠道,考生很難掌握到受到歧視待遇的相關證據。”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學張千帆提醒說,高校招生錄取中地域歧視的情況也不容忽視。1些高校在招生時,對不同省份分配招生比例時存在明顯的不公平情況;有數據顯示,杭州、河南、4川等地的考生,在報考1些外地院校時更易受到招生名額的限制。 更令他擔憂的是,這種對于考生的不公平待遇,正在由“顯性歧視”向“隱性歧視”轉變。他解釋說,學者們從各高校招生簡章中發現的歧視性規定,目前都有據可查;而如果轉為“隱性歧視”,取證難度無疑會加大,對社會的影響范圍也會更大。 考生維權意識 在逐年提高 張千帆教學認為,曝光高招中的歧視行為,說明公眾的維權意識正在提高,有助于引起社會的關注和監督,從而促成問題的解決。例如北大醫學部被曝光后,就悄然撤下了“體檢要求”中的歧視性條款;廣州1位高分考生因患先天性心臟病而擔心被暨南大學拒錄,此事被當地媒體報道后,暨南大學終決定破格錄取該考生。 作為高學歷人才聚集的高等院校,為何在高招時卻頻頻因為身陷“歧視門”而跌了身份?張教學分析說,根源皆在于“無知”,高校管理者的認知水平有待提高。 張教學建議,1旦考生在高招錄取過程中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,還是應當訴諸法律,由此形成示范效應,促使有關部門采取措施,完善制度。司法機關應當加強受理高招和考試過程中出現的法律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