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孩左耳被狗咬掉獲賠八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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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(記者 王殿學)大興九歲男孩小龍(化名)被村民陳某家的狗咬掉左耳朵,日前,大興法院判決陳某賠償八萬元。 小龍訴稱,去年九月一九日下午,他放學后,在村中和小朋友玩耍。鄰村村民陳某帶領羊群從村中經過,陳家喂養的大狼狗尾隨其后,將他撲倒在地,把左耳齊根咬掉。但陳某把他送到村衛生院就離開了,之后多次索要,只支付了六四零零元,還不夠治療費。 小龍說他現在左耳朵無法接上,終身殘疾。要求陳某賠償醫療費、精神撫慰金、傷殘賠償金等二零余萬元。 經鑒定,小龍傷殘等級為8級。 陳某辯稱,是小龍手中拿著棒子,戲弄狗才導致事情發生。小龍戲弄狗時,她多次警告不要把狗惹急了,但是小龍不聽,跟蹤戲弄了一里地。陳某還認為小龍的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責任。 大興法院認為,如果由于受害人過錯造成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,但陳某不能證明小龍戲弄狗。 大興法院1審判決陳某賠償小龍八萬余元。